服务对象:
新北区各类用人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
政策依据:《江苏省劳动签察规定》(省政府第95号令)和《江苏省劳动保障年检实施办法》(苏劳社察[2001]4号文)
办理程序:(1)每年十一月至次年三月,各用人单位到新北区劳动监察大队领取《劳动保障年检报告书》;
(2)各用人单位按年检要求提供材料,参加劳动保障年检;
(3)劳动监察大队对各用人单位予以审查,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将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或不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理和处罚。
提供材料:(1)《劳动保障年检报告书》;
(2)劳动保障年检登记证(副本);
(3)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4)职工花名册、录用备案和劳动合同签证材料;
(5)《社会保险登记证》及近期社会保险增减表及缴款书;
(6)本单位上月工资发放表;
(7)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准文件;
(8)《江苏省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基层表》。
承办部门:
新北区劳动监察大队
办公电话:
5127925
监督电话:
5127901
办公地址:
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新北区衡山路18-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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