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办事指南
职工转移手续办理?

一、 受理部门
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二、受理依据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转移工作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常劳社就[2006]6号)
三、受理对象:
区属企业职工、且企业已办理“企业人事立户”。
四、提供材料:
1、《就业登记证》;
2、《职工转移工作单位录用登记备案表》;
3、职工转移工作单位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
五、受理程序:
1、转入单位领取《职工转移工作单位录用登记备案表》、《职工转移工作单位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填写并盖单位公章;
2、转出、转入单位和职工对转移工作单位事实认可并在《职工转移工作单位录用登记备案表》确认盖章;
3、凭以上材料和职工《就业登记证》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六、办理时限: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七、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 新北区人力资源市场(新北区衡山路18-101号)
电话: 5127920 传真:5127917
网址:www.czxbrc.com
监督电话: 5127785 5127900
邮编:213022
交通:公交13、19、35路至新北区人民政府下

常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地址: 高新区衡山路18-101号(高新区区政府马路对面)
电话: 0519-5127922 传真:0519-5127917
常州维邦网络软件有限公司 制作并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