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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受理部门
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二、受理依据
关于印发《常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放办法》的通知(常银发[2003]45号)
三、受理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
四、提供资料
1、本人《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
2、自主创办企业有效证明;
3、《常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五、受理程序
1、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社区提出申请;
2、由本人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社区调查核实,签署推荐意见;
3、资料上报区人力资源中心审查并签署意见;
4、申报资料提交担保公司核实评估,签署确认担保意见
5、申报资料提交贷款银行审核同意后通知担保公司;
6、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
7、 借款资金到帐。
六、办理时限: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七、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 新北区人力资源市场(新北区衡山路18-101号)
电话: 5127919 传真:5127917
网址:www.czxbrc.com
监督电话: 5127785 5127900
邮编:213022
交通:公交13、19、35路至新北区人民政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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