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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农村(外来)劳动力就业登记证》?
一、 受理部门
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二、受理依据
《关于实行农村(外来)劳动力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劳社就管[2005]6号)
三、受理对象:
1、户籍制度改革前为本市农村户籍的劳动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有劳动能力,目前无充分就业岗位,愿意在二、三产业就业的本市农村劳动力。
2、到我区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外来劳动者。
四、提供材料:
1、本市农村劳动力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件,以及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2、进入我区流动就业的外来劳动力,提供用人单位凭录用人员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招用外来人员花名册
五、受理程序
1、本市农村劳动力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保障服务站进行就业登记,填写《常州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表》(附后),领取《就业登记证》。
2、进入我区流动就业的外来劳动力,由用人单位凭录用人员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招用外来人员花名册等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办理录用登记备案,领取《就业登记证》。
六、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资料齐全,当日办结
七、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 新北区人力资源市场(新北区衡山路18-101号)
电话: 5127920 传真:5127917
网址:www.czxbrc.com
监督电话: 5127785 5127900
邮编:213022
交通:公交13、19、35路至新北区人民政府下
常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地址: 高新区衡山路18-101号(高新区区政府马路对面)
电话: 0519-5127922 传真:0519-512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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