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企事业在职职工、社会流动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 办事程序:(1)需要委托培训的单位,凭单位介绍信与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订立委托培训合同,凡新北区紧缺专业,优先安排培训; (2)需要委托培训的个人,由本人直接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获得相关培训资料,然后报名进行相关的项目培训。 承办部门: 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综合科) 办公地址: 新北区衡山路18-101号 办公电话: 5127920 传真:5127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