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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
服务对象:人事关系及工作单位在新北区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政策依据:常人发[2003]27号文
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各
专业职务评审条件所规定的申报条件。
办事程序:申请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并
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等,经专业评审委员会审,通过后发<<资格证书>>。
提供材料:本人学历、专业经历证明,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继续教育证书和反映本人专业技术
水平的业绩材料及相应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其中包括能够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
的论文、著作、译作和设计、技术报告等科学技术成果。
承办部门: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办公电话:5127263
5127920
办公地址:新北区衡山路18-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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