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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单位人事关系、档案托管手续?
一、 受理部门
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二、受理依据
1、江苏省政府《省政府关于批转省人事厅<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1999]99号)
2、常州市劳动局<<关于我市委托代管企业职工人事档案暂行办法的通知>>(常劳[1995]147号)
三、受理对象
区属企业且已在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办理“企业人事立户”。
四、提供资料:
企业员工录用材料。
五、受理程序:
1、申报企业向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提出申请;
2、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定人事档案委托管理关系;
3、相关材料接转;
4、缴纳有关费用。
六、办理时限: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七、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 新北区人力资源市场(新北区衡山路18-101号)
电话: 5127921 传真:5127917
网址:www.czxbrc.com
监督电话: 5127785 5127900
邮编:213022
交通:公交13、19、35路至新北区人民政府下
常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地址: 高新区衡山路18-101号(高新区区政府马路对面)
电话: 0519-5127922 传真:0519-512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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