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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因公(私)出国档案政审?
一、 受理部门
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二、受理依据
《关于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的规定》(常新组[1996]3号)
三、受理条件
1、人事关系委托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管理的单位或个人;
2、出国人员的人事档案需在本中心委托保管。
四、提供资料
1、因公出国(境)人员《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表》、《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批件》;
2、因私出国(境)人员提供公安部门发放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五、受理程序
1、出国人员填写好《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表》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由单位审核盖章;
2、根据出国(境)材料,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核实档案后,签署审核意见。
六、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资料齐全,当日办结
七、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 新北区人力资源市场(新北区衡山路18-101号)
电话: 5127922 传真:5127917
网址:www.czxbrc.com
监督电话: 5127785 5127900
邮编:213022
交通:公交13、19、35路至新北区人民政府下
常州新北区人力资源市场
地址: 新北区衡山路18-101号(新北区区政府马路对面)
电话: 0519-5127922 传真:0519-512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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