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受理部门
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二、受理依据
1、江苏省政府《省政府关于批转省人事厅<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1999]99号)
2、常州市劳动局<<关于我市委托代管企业职工人事档案暂行办法的通知>>(常劳[1995]147号)
三、受理对象
属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
四、提供资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员工录用材料;
3、员工档案;
4、企业员工的养老保险手册;
5、《常州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花名册》、《常州市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费工资花名册》;
6、新参加的员工需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
五、受理程序
1、申报企业提出申请;
2、签定《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确定代理关系;
3、定期缴纳社会保险等有关费用;
六、办理时限: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七、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 新北区人力资源市场(新北区衡山路18-101号)
电话: 5127921 传真:5127917
网址:www.czxbrc.com
监督电话: 5127785 5127900
邮编:213022
交通:公交13、19、35路至新北区人民政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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