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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职 工 申 办 退 休? |
一、 受理部门
新北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二、 受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关于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139号令)。
三、 在申办退休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按时缴纳,并且不欠费;
2. 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职)年龄;
3. 个人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齐全。
四、 提供资料
1. 养老保险手册;
2. 女职工需带合同书;
3. 个人档案和4张一寸免冠照片;
4.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提供特殊人员;
6. 填写《常州市企业职工退休(职)呈报表》一式三份;
7. 填写《常州市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汇总表》一式三份;
8. 填写《常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花名册》一式三份;
9. 填写《常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一份,并由所在社区盖章。
五、 受理程序和结果反馈
1、 申办人所在企业携上述材料到新北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二楼工资退管窗口进行退休审核;
2、 经审核通过的单位到取社保中心社保业务窗口打印个人账户结存清单;
3、 申办单位将审核材料及个人账户清单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审批退休(电话5681970;6606395);
4、 新审批退休人员需纳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联系电话8123344,同时办理退休人员增加手续;
5、 申办单位办结上述手续后,到新北区社保中心办理在职参保人员减少手续。
六、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七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七、 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新北区人力资源市场(新北区衡山路18-1号)
电话:5127905
监督电话:5127927 5127906
邮政:213022
交通:公交13路、19路、35路站至新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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