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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自定工资及工效挂钩? |
一、 受理部门
新北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二、 受理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四条;《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二十三条。
三、 提供资料
1.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3.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报审说明;
4.集体协商代表基本情况表;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江苏省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
6.双方协商代表的身份证、有授权出具委托委托书;
7.双方协商过程、征求职工的意见及集体协商记录和有关说明;
8.职工大会及职代会审议通过的集体合同草案决议;
9.按规定须带的其它材料。
四、受理程序和结果反馈
申办企业向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递交所有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经办部门通知企业审核情况,并登记备案。
工效挂钩:需在企业已经办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办理,并且根据每年政策变化调整另行通知。
五、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六、 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新北区人力资源市场(新北区衡山路18-1号)
电话:5127905
监督电话:5127927 5127906
邮政:213022
交通:公交13路、19路、35路站至新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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