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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录用手续? |
一、 受理部门
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二、受理依据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事程序
三、受理条件
1、企业须在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进行“人事立户”;
2、企业人事档案由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委托保管。
四、提供材料: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
3、<<毕业生录用审核备案表>>一式二联(限省内高校毕业生)。
五、受理程序: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
2、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进行审核;
3、市人才服务中心鉴定;
4、凭学校派遣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备案并盖章;
5、凭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后户口迁移证、行政工作介绍信来区报到并出具行政介绍信;
6、毕业生凭区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及有关证明到用人单位正式报到,并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六、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资料齐全,当日办结
六、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 新北区人力资源市场(新北区衡山路18-101号)
电话: 5127922 传真:5127917
网址:www.czxbrc.com
监督电话: 5127785 5127900
邮编:213022
交通:公交13、19、35路至新北区人民政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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